一、和平离婚孩子怎么分配
1、和平离婚孩子分配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是判决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至八周岁,综合判断男女双方的经济情况来进行判决;
(3)八周岁以上的,男女双方条件相差不大的,可能会倾向于听取孩子意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如何协议离婚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结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