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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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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嘱的,死亡后按法定继承规定进行。法定继承中确实存在死者兄弟姐妹继承的情况,但并不是所有的继承都会牵涉到死者的兄弟姐妹。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有先后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启动继承程序,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启动继承程序。因此,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种情况会涉及兄弟姐妹继承的问题。

另外,我国继承法关于转继承的规定也会涉及兄弟姐妹继承问题,就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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