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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合同范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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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装修装饰工程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

  二、工程造价:工程总承包价约人民币 元。其中单价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工程量按实结算,拆除及清运废土项目包括本项目所有应拆除和清运的范围。

  三、施工工期: 个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其中一期工程应于 年 月 日前竣工并交付使用。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 工期相应顺延。)

  四、乙方必须按甲、乙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和国家建筑行业施工技术要求进行制作、安装。乙方施工人员进驻工地现场须服从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安排,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自觉清理现场卫生,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五、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先付给乙方备料款人民币 元。 余额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 天内付清。

  六、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精心施工,所用材料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及甲方确定的样品要求。

  七、工程质量保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限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天派人到现场无偿修复。

  八、违约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因维修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按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五,偿付逾期违约金;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乙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工期顺延,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事项:工程项目如有数量增减或改动,在装修过程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含设计平面图、预算表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项目地址:2、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3、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4、预算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详见工程报价表)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材料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项目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3、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付乙方总工程款计 前付总工程款 %计 元;剩余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增项部分应在签定增项工程单时一次性付清。

  2、工程结算:按现场实际施工工程量。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 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 年 ___月 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建筑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期限:工期为 天(有效工作日) 约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 工 日 期 : 年 月 日。

  三、施工地点:郑坊镇郑坊村

  四、承包范围:

  本工程设计范围的建筑结构、水电等(二次装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由乙方承包施工)。

  五、承包性质:包工包料(不含二次装修)。

  六、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

  七、工程内容:土建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或用户已投入使用,工程款结清后自动终止。

  十、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十一、本工程建设面积:约2846.28㎡,合同单价:1150

  十二、双方均保证本合同记载的名称、住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的真实有效。一方信息如有变化应于变更之日起15天内书面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第二部分 工程款项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所指的款项均为人民币。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结合土建建筑的特殊情况,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工程垫资工程,主体结构浇砼封顶时支付总工程款的50%,内外墙砌筑全部完成且基本粉刷完成支付总工程款30%,主体结构及脚手架拆除,全部工程施工完成,乙方提供竣工报告且经甲方组织验收后支付总工程款17%。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如逾期,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书2天后仍未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之日起3天内停止施工,发包人也应承担起相关的违约责任,并从逾期日第四天起按日支付合同总款项的5‰违约

  金,及因停工等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二、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在10天内进行核实,确认后发包方按照约定的合同支付方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并支付。

  第三部分 通用条款

  一、发包方应提供施工图纸六套。

  二、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不得擅自修改。

  三、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承包方才予以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

  四、方案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委托承包方负责设计的,设计费由发包方承担。

  五、发包方负责施工地“三通一平”的施工准备工作及必要的施工用电用水费用,并且水、电的接入点离工地不能

  六、承包方运抵工程现场的材料,无论损坏或丢失,在工程交付使用前承包人拥有全部处置权和保管权。

  七、施工中如发现设计不当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如因果发生费用增加(包括返工、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八、因发包方原因延误工期的,发包方承担工地每人每年30天伙食费。

  九、如二次装修甲方需要外脚手架可以和承包方协商。

  十、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提出的配套施工费用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四部分 工程的延期与质量

  一、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2、施工地点因发包方原因,未能完成三通一平,致使不具备开工条件的。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电、停水、纠纷、雨雪、风

  4、因发包方原因(如行政手续不全、甲方代表签证不及时、场地不符合施工要求等)而致使承包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或因发包方负责的其他工程项目因交叉施工影响承包方正常施工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5、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并赔偿承包人延误期内材料涨价的差额,并相应顺延工期。

  6、发生不可抗力原件,参照部颁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通用条款中有关“不可抗力”条款解决。

  7、施工期跨跃春节的,扣减工期28个日历天(春节前10天起计)。

  8、承包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代表)提交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没有书面答复的,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认可。

  9、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进场的,工期延误不予调整。

  二、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

  第五部分 竣工验收与保修

  一、验收:

  1、承包人应在完工后10天内递交《工程完工报告》,发包人在收到《工程完工报告》后10天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土建单项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认可。如有需要可以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工程完工报告》后7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通过已被认可。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工程完工报告》后7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8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二、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视做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三、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在质保期内,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因发包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则由承包方提供有偿服务。

  四、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保修起讫日自本工程完工之日开始计算,但最迟保修开始之日不超过发包方收到承包方

  五、本合同描述的“工程完工日”是指:合同内容的土建施工任务全部完成,土建施工人员撤场之日。

  第六部分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违约,承担直接损失的1%违约金。发包人工程款支付违约,应承担合同总款项的每月5‰的违约金。其他事项违约承担合同价款的1%违约金,但文本前面条款中已有约定的按前述条款执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可直接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七部分 安全责任及其他

  一、承包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承担建筑行业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承包方在施工地的办公及生活设施应自行解决,发包方给予协助。

  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参照部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相应条款。

  第八部分 补充条款

  此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委托人: 委托人:

建筑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工程面积: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3、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4、装饰施工内容:施工图纸(经甲乙方确认)范围内。

  5、工程总价款: (¥: 元)。

  6、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约 天。

  第二条 甲方职责

  1、甲方保证乙方开工前水、电通畅。

  2、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应在二日内予以回复。如未回复视为对乙方通知的确认。

  3、为了确保施工工程质量,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

  第三条 乙方职责

  1、乙方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应保证正常施工和管理。

  3、乙方负责组织装修人员进行装修工程施工。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异议,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4、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如需改变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用装修材料、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等都均由乙方提供。

  2、乙方应在处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前,应书面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验验收;如未通知,甲方有权要求在其本部分完工后进行的检查与验收,因返工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工程竣工验收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应与乙方协商,就变更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补充协议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完工后15个工作日内)。

  4、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第六条 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设施及建筑的安全,防止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2、乙方施工人员应是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鉴定劳务合同,保证施工质量和人身安全。

  3、乙方施工人员因过失或故意给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2、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即人民币 元整(¥: 元)。

  3、工程完成60%,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即人民币 元整(¥: 元)。

  4、合同总价的5%即人民 元整(¥: 元)

  第 其它事项

  1、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3、工程变量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对施工图纸有改变时,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变更工程量不再变更合同总价。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2、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工程关键节点或隐蔽工程未按约定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诉讼解决。因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 等由败诉方承担,或由司法文书确定。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施工,限期内要求乙方返工直致达到施工图纸的要求。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址: 住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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