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限价商品房申购条件及流程。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符合条件之一可申购。申请材料包括户籍薄、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申请流程包括初审、复核和资格认定。已有住房的需填写出售申请表。申购者凭认定通知单在规定期限内登记选购。办理地点为当地。
法律分析
一、申请条件
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五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房:
1、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是城镇户口,无自由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
2、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是城镇户口,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3、具有成都市户籍,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
4、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5、非成都市户籍,夫妇双方或离异(丧偶)带有子女的家庭,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且连续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三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6、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且无他住处房的低收入被动迁家庭,且符合1、3条件之一的,可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二、申请材料
1、成都中心城区户籍:
家庭成员户籍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
2、非成都市中心城区户籍:
除了上面的材料,还应该提交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1、本市已婚申购者持户口簿、身份证和所在单位或街办(社区)出具的住房证明及其他材料,外来从业人员申购者持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社保局相关缴费证明和所在单位或街办(社区)出具的住房证明及其他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向居住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表》。本市单身申购者还需持其户口所在区民政局和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并填写《未婚保证书》。
2、区房管局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初审。
3、申购者持区房管局的审查意见和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中心复核后,对符合条件者发放《成都市个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4、拥有住房的申购者需要填写《自愿出售原有住房申请表》,并交成都市住房储备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5、申购者凭《成都市个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在限期内到限价商品住房楼盘登记、选购限价商品住房。
6、《成都市个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四、办理地点
当地。
结语
根据成都市限价商品房申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材料包括户籍薄、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申请流程包括向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复核资格认定并填写相关表格。已拥有住房的申购者需办理出售原有住房手续。申购者凭资格认定通知单在规定期限内登记、选购限价商品住房。办理地点为当地。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销售代理第二十六条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销售代理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销售条件第十二条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