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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过户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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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不算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父母为双方购置房产出资的应认定为个人赠与,除非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产出资,依照约定处理,否则按照民法典规定处理。

法律分析

1、婚前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有效期内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持续而变成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

2、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产出资的,应该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予,但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赠予双方,则不适用此规定。

3、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产出资的,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应依照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第4项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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